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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青歌赛 二(1/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欢迎来到电影学院第七届校园青歌赛的决赛现场,首先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出席本次大赛的领导和评委老师们……”

电影学院虽然校园小,可是礼堂大。学校里甚至可以没有操场,但是却绝对不可能没有礼堂。

毕竟是艺术性质的专业院校,学校里面不光有好几个礼堂,而且硬件设施都相当完善,简直可以媲美大部分的正式舞台了。

青歌赛作为整个电影学院规模最大的歌唱类文艺活动,学生会在场地的选择上申请下了最大的一座礼堂作为比赛舞台。

就连曾经作为“象牙塔少女”组合的位出道过的于锦鲤看到青歌赛的正是比赛舞台的时候,都忍不住“哇”了一声,眼睛一亮。

这哪里是一个校级歌唱比赛的舞台规模啊!

音响设施、舞台灯光、摇臂摄像、大屏,没有一样逊色于专业的舞台。

于锦鲤从舞台侧边撩开帘子偷眼看向站在舞台上手持提词卡的主持人,一时间感慨万分。

“经过激烈的预赛和复赛,一共有十八名选手脱颖而出,他们将分别代表自己所在的学院,为大家献上一场视听盛宴。”

“接下来的时间就交给我们的参赛选手,希望他们能够赛出水平,赛出个性——”

于锦鲤放下了帘子,重新回到了后台。

“怎么样怎么样?紧张不紧张啊?”庄源陪着于锦鲤在后台,整个人看上去比她还紧张。

她来来回回的踱步,眼镜上坠下来的金属星星晃来晃去的。

“你是第几个啊?”

于锦鲤看上去倒是相当淡定,她连嗓子都没有开,不紧不慢地坐在供参赛选手休息的高脚凳上,摇晃着小腿。

“第十八个。”

“啊?最后一个啊!”

庄源忍不住撇了撇嘴,她就猜到文艺部会把于锦鲤的参赛顺序排到最后一个。

按理说选手们的顺序都是随机决定的,可是于锦鲤的参加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他们自然是要把她留到最后一个压轴。

可是一首歌少说也要三四分钟,一共十八个参赛选手,等到于锦鲤的时候都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了,台下的观众啊评委啊早就已经听得审美疲劳了,这可怎么办。

庄源随即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怎么可能呢,于锦鲤上过多少舞台,吊打他们这些连校门都没迈出去的普通大学生岂不是分分钟的事情,无论是第一个上场还是最后一个上场,又有什么分别呢?

“你就是于锦鲤?”

庄源正胡思乱想着,只听一声做作的、带着台湾腔的声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

于锦鲤抬头一看,自从练习生时期就养成的良好习惯使得她下意识地从椅子上起来,礼节性地颔首,然后保持微笑。

来者用发胶把头发打理成背头的模样,在校园里他或许还称得上是个风云人物,可是对于在半只脚踩在娱乐圈里的于锦鲤来说,他的五官只能算得上是勉勉强强的周正。

如果他只是像个普通大学生一样,牛仔裤搭连帽衫的话,倒也还没有什么。可是他只不过是参加一个歌唱比赛而已,居然穿西装打领带,漆面的皮鞋锃亮发光。

于锦鲤之前以为,西装是最能显气质的了。无论是李缘木还是齐淼,修长的身材再加上板正的西装,总能给人一种成熟的、内敛的感觉,让人觉得很安心。

可是眼前这个人同样也是穿西装,五官分明也算不得多么丑,却无端给人一种油腻的感觉。

就好像是……

别人穿西装是社会成功人士的样子,而他穿西装却让人觉得他是从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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