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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戒指 三(1/2)

天河购物中心,珠宝。

穿黑色套裙的店员站在玻璃柜台后面抻着脖子往外看,今天的购物中心中庭很热闹,最近很火的选秀节目《巴别塔》提前了两天就开始为今天的路演搭建舞台,站立式的音箱一遍接一遍的放着节目的主题曲,舞台周围渐渐的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

店员其实并不追星,这么大的阵仗,她其实只是看看热闹而已。遥遥的看到有人来了,她这才收回视线,俯身鞠躬说道。

“欢迎光临。”

来人是两个高挑的男子,都是宽肩、窄腰、大长腿,下半张脸被一次性口罩遮住,上半张脸的眼型和眉骨都是精致漂亮的样子,耳垂上还穿了耳洞——她原本是卖耳饰的,看人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往耳朵上去看。

店员几乎第一瞬间就反应过来,他们一定是什么有名的艺人。她在这家珠宝店干了有一段时间了,偶尔也会接待一些明星顾客。他们也是这样的,越是有名,越是穿得不起眼,可是即便是穿得再不起眼,你在人群当中也一定会第一眼就锁定在他们身上。

两个人向她微微点头致意,然后隔着口罩继续着对话。

“所以,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谈的?”

像他们这样的练习生大多是十五六岁就进公司开始训练了,有的甚至更早,特别是像天河娱乐这样的大公司,对练习生的年龄限制卡得更加严格。

这些早早被星探从四面八方挖进来的孩子们大多还没到情窦初开的年纪,就已经闷在暗无天日的练习室里训练了,每天从早到晚除了食堂大妈之外几乎见不到什么异性。

所以陈敬夏猜测林春隽和罗瑶可能认识的不太早,至少是自从他和林春隽一起训练开始算起,一次都没有听说过他提起来罗瑶这个人。

他们才刚刚谈了多久啊,现在就来买戒指,太早了吧。

“其实我们从光着屁股上幼儿园小班的时候就认识了,”林春隽回答说道,“网上管我们这样的叫什么来着,青梅竹马是吧,我和她的确是已经认识了很长时间了。”

“不过谈恋爱倒是的的确确从上个月才开始的。”林春隽谈到这里,忍不住咋舌说道,“网上的那群人真的是神了,连这个时间点都能顺着微博上的那点蛛丝马迹摸索出来。”

“我其实喜欢她挺久了,一直追在她屁股后面,死缠烂打的那种。可是她怕影响我的前途,一直都没同意,直到我拍了好几部戏才答应。”

“说到这个,上次的那个女孩和你怎么样了?”林春隽突然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一样,问道。

陈敬夏被他问得一愣,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那个跟着你退圈的女孩,那个《象牙塔》的金金,你们在一起了吗?”林春隽脱口而出,紧接着却又很快改口说道,“你们在一起过吗?”

在一起……吗?

陈敬夏回想起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在他家照顾他的金金,回想起洗手台上排列在一起的漱口杯,回想起鞋柜里带着小猫跟的靴子,回想起门后铁钩上并排挂在一起的外套,又想到和他并肩坐在钢琴凳上替他踩下延音板的女孩,突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说。

有那么一瞬间他会觉得,他们就好像是已经跨越了恋爱的阶段,早先一步开始了同居一样,岁月的洗刷留下的点点滴滴在回忆里像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可是那段时间他们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因为疾病带来的自卑感像是一座沉重的山一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一直都不敢表明自己的心意。

他以为金金从头到尾喜欢的,只是舞台上的那个熠熠生辉的偶像陈敬夏而已。所以他拼尽全力的复健,拖着尚未痊愈的身体重新踏上了那个舞台。

待到他好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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