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五十五章 一个吃货(2/2)

却完全是中国菜的标准。

原本的炸猪排,不但宽厚度有讲究,而且需要先将猪排用刀背拍松,葱、姜、绍酒、味精、食盐、胡椒粉等调料才能入味。然后将猪肉上蛋白浆,才能下沸腾至六成的清油。工艺火候极为精细。不过,既然是鸡肉代替了猪肉,宽厚度上便没有了这些讲究。

阿尔伯特看着端上来的炸鸡排,以为不过是和美国的肯德基和麦当劳差不多的快餐。心中有些感觉被看清了,却也给面子的吃了一口。可是这一口吃下去后,阿尔伯特便是精神一振。口中鸡肉的味道与美国流行的炸鸡快餐截然不同。滋味浓郁充足,而不失鸡肉的鲜嫩口感。

这与肯德基或麦当劳的做法截然不同,美国人的炸鸡,调料不过是涂抹在食物表面而已。即使到了后世,肯德基做的最好吃的也是鸡翅。而不是大块的原味鸡。一旦块头变大,内里的滋味便味同嚼蜡。

阿尔伯特吃的飞快,老大一盘子鸡排,余生和张善琨只动了一筷子,剩下的全被阿尔伯特一人吃光。

第二道菜是鲤鱼豆腐汤。根据犹太教的交易,有鳞有鳍的鱼类是可以吃的。但是扇贝、牡蛎或者葱爆海参之类的就不能吃了。

虽然为了照顾阿尔伯特的口味,厨子特意做了这一道不知道算不算是上海滩本帮菜的鲤鱼豆腐汤。味道也算不得大厨级别。但是,这道菜余生和张善琨也只下了两筷子,便被阿尔伯特一人吃光。并且意犹未尽。

余生一叹,原来这也是一个吃货啊!

在后世,余生曾看过一则新闻。一家在美国家喻户晓的杂志前不久公布了一个民意调查结果,关于哪个国家的菜最好吃的问卷答案,竟然百分之九十的受访者回答说:中国菜最好。

各大贴吧中也都有关于中国菜在外国的传说,很多在中国只不过会做些家常菜甚至连菜都不会做的留生们,在美国被生生逼成了大厨。然后,这些大厨们凭着一手中国菜,迅速的征服了美国人的胃。

筒子们,周末琐事众多,所以,今天和明天都是一更。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