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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8:爹地说我是早产儿,早产了五年哦(2/3)

,心情不禁一荡。

她话音落,台后竟真的走出一个人。

当这个人完全的走进大家的视线时,司时阅浑身一震,嘴巴张大,傻傻的,呆了。

他一寸寸的机械的挪着脑袋看向他家老大,几不可见的,秦天时深邃眼眸最深处竟也是一颤。

于是,又机械的将眼睛放到舞台上的那个人身上。

那个人……确切的,应该是个人。

四五岁吧,一头根根立的黑发,不用发胶也十分有型,黑色短袖上印着夸张的怪兽图案,露出两条白嫩的胳膊,破洞蓝色牛仔裤,白色时尚板鞋,简单的装扮依然把这个帅哥衬的风采迷人。

最要命的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像是盛了漫天繁星般闪亮,似笑非笑,把玩着麦克风,五官完美的拼凑在一起,竟有八分老大和乔汐影子的结合。

“老,老大……”他真的很难消化眼前这个场景。

秦天时表面似乎依旧冷峻从容,但是当这个男孩儿出现的那一刹那,心脏着着实实的停跳了一拍。

还在得意的蒋晓曼没有注意到身边人的变化,而是扬起下巴对台上那个不点儿亮声,“别故弄玄虚了,真没什么本事的话赶紧回家喝奶去吧。”

那男孩儿勾了唇,年纪浑身竟有一种邪气,不屑的看着蒋晓曼,缓缓吐出一个英单词,“t!”

粗俗的字眼让蒋晓曼瞬间怒红了脸,旁边有人忍不住偷笑,被蒋晓曼狠狠一眼瞪了回去。

她气得不轻,想从秦天时那里得到安慰,谁知台上的人却不给她这个机会,而是朝台后的工作人员示意,不一会儿,就有人给他拿来一把吉他。

他把麦克风往地上一放,抱着跟他差不多大的吉他随意的坐在地上,手从琴弦上轻轻一拨,曲调就慢慢的弹奏出来。

他略显稚嫩的声音也随着节奏缓缓哼唱出来。

第一个刚始,秦天时就猛地站了起来,甚至把椅子带翻都浑然不觉,一双眸子暗沉似夜,如晦如炬的紧紧盯着台上那个人,经过细致雕琢的脸上凝满了一层令人胆寒的气雾。

蒋晓曼被他吓住,想要嗔出的话生生憋了回去,不可置信的看着秦天时,不知他为何会这样。

不光是他,就连司时阅的脸色都一变。

这个男孩儿唱的,竟是已逝歌手阿默的最后一首歌,《爱在夜尽天明时》。

的他哪里经历过爱情的美好残忍,但是这样一首情歌从他的嗓子里唱出似乎没有任何的不协调,反而对这首歌有另一番解。

台下的评委也惊诧不已,阿默去世,让喜欢她的人伤感很久,难道这个男孩儿会是阿默的继承吗?

我从不羡慕人鱼的爱情

像泡沫一样无法远行

一触即碎,还会付出血的命

可纵使我心甘重复她的故事

结局依旧是结,是劫……

最后一个字唱完时,男孩儿也收起了吉他,整个过程中,他没有看任何人一眼,只是沉浸在他的歌里,稚嫩的脸上是认真,也是思念……

当他从舞台上站起来后,才有心思去瞅台下那些人,又是似笑非笑的环视了一圈后,看向那个跟他正对的男人rds;。

他表面上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仿佛只是完成幼儿园里举行的一次唱歌比赛,但是那放在裤兜里的手却不自觉的捏成了拳,手心都是汗。

还是司时阅先开的口,“你,你是谁?”

他不相信一切只是巧合。

那男孩儿听了之后,皱着眉头似是为难的想了想,然后眼睛一亮,“不是都可以有艺名什么的嘛,我的艺名叫阿……”

司时阅嘴角抽搐了一下。

阿默,阿。

好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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