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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七章 忠诚无价(上)(1/3)

忠诚想来应该被视作一种有些极端的品质,属于极少数可凌驾于人类理性活动之上的高贵品德。在久远的中国,忠的理念被根植于人们的思想和灵魂深处,一男人被灌输了忠国忠君的礼教,于是,在坚定不移的信念支撑下,涌现出了被古今称颂,确立为范本的忠义之士而在女人的德行操守里,则被要求无条件地对男人忠贞不二,从一而终,尽管在如今看来,这种忠诚的定义不过是弱势群体对强势一方不得已的依赖和效忠。很显然,在那个时代,忠诚是每个人所必须承担和负载的,没有条件可讲。

然而,那毕竟已是几千年之前的事情,在这个个性张扬的时代,对忠诚的审视角度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是否还能用旧有的框架来对人们加以规范已成为颇受质疑的一件事。职场上频繁往复的跳槽,竞技场上走马灯般的改换门庭,不知何时已突破人们的心里底限,变成了见怪不怪的寻常之事。

最新一则有悖于忠诚的听闻来自于联盟中人,马森伯格,此君有着12年的球龄,今年夏天他与国王队签订的是其职业生涯的第12份工作合同,正好平均一年换一个场子,可谓名副其实的一个流浪艺人。马森伯格创造了的一个纪录,当然,是与他人一起分享的,与马森伯格有得一拼的另一个游子是布朗,这位去年才退出联盟的35岁球星在其13年的职业生涯里也曾游荡于12支球队之间,在一个地点停留的最长时间不过两年而已。

这绝对是一种对忠诚彻头彻尾的颠覆,但不管你接受与否,它的的确确发生了,而且,既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我们不由又想起当年阿根廷战神巴蒂斯图塔也曾指天对地,信誓旦旦要一生一世留守佛罗伦萨,那么结果又如何呢?在他背弃前言将罗马的奥林匹克竞技场当作再生之地后,佛罗伦萨人亲手毁掉了为他竖立的那尊战神雕像,因为它已经成为一个对忠诚天大的讽刺。

有时候人类最残忍的生存方式就是将感情封存,而只迷信于理智所带来的物质哲学。但这个夏天,马龙仍旧理智得几近冷血地做了一件事,他以总冠军之名将盐湖城这座他停留了18载的城市抛在了身后,而他原本可以成就自己的忠诚之志的,只差这么一点点。或许在今天,为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的人真的已经变得比恐龙还要稀有,而在以契约建立秩序的一种氛围下,忠诚难道真的被当成了一个终极理想?

忠诚到底是什么?诸葛亮用一世的忠诚来报答刘备三顾茅庐的知遇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即便是后主刘禅已非明君,他也一直将刘备托孤的嘱托铭记在心;岳飞为大义而舍小义,至死都忠实于精忠报国的坚定信念;忠于太子丹的荆轲不避生死,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慷慨悲歌走上了刺秦之路,那是何等动人的侠者之义,忠诚之心!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忠诚是至宝无价的,不可以用其他任何形式来进行交换。

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里,人的需求被划分为五个不同的层次一生存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社会的需求、自尊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而在这些需求得以满足的情形之下,人才可以达到一种相对平衡和稳定的状态。那么是不是忠诚也需要完成这五个层面的需求才能得以最终实现呢?一定程度上来说,或许是的,但其间也不乏个例,想来那就是一种更为崇高和脱俗的境界了吧。

还记得多年以前,曾有一个美国少年写信给总裁斯坦恩,问他球员对球队的忠诚到底重不重要?我们不知道斯坦恩给少年提供了怎样的一份答案,但相信这个问题会让他回忆起联盟过往的那些忠肝义胆之士。很显然,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些不该被轻易忘却的记忆。

作为美国最古老的城市,波士顿在历史上就具有坚决的革命自觉性,这里打响了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不知这是不是它为联盟贡献了许多英勇忠义之士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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